为做好《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展览馆建设项目》(以下简称《项目》监理工作,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现公开遴选工程监理单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(一)项目名称: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展览馆建设项目
(二)项目建设地点: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4号海南省农业科学院;内容: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展览馆建设面积约227平方米,建设投资控制价198万元。
(三)监理范围:施工、验收阶段监理
(四)工作内容:根据法律法规、项目建设标准、文件及合同,开展质量控制、进度控制、投资控制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、与合同有关的各方的组织协调工作,履行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。
(五)监理预算:根据《项目》招标价,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计算监理费。
二、报名资格要求
(一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(二)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(含)以上专业资质或综合资质。
(三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(四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。
(五)须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、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(六)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严重失信主体名单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,未被列入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,未被列入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”失信被执行人名单;
(七)不接受联合体响应。
三、报名需提供的材料
(一)公司简介;
(二)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税务登记证(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)。
(三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受托人身份证、授权委托书。
(四)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凭证或和社保缴纳凭证。
(五)提供2022年以来所承担过类似项目材料,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主页。
(六)“信用中国”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”查询结果(提供公告发布时间之后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)。
(七)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。
(八)服务承诺书。
(九)报价函(自拟)。
注:遴选文件应包含以上材料(但不限于以上材料),并按顺序加盖公章,进行密封递交。
四、选取办法依据
我单位将成立评审小组,对报名参加遴选且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,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遴选,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,确定得分最高的单位为入选单位,如出现同分的,价格得分高的优先选取。
五、签订合同
确定中选单位后,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签订合同,按合同执行。
六、递交遴选文件相关事宜
(一)递交时间:2023年11月15日—2023年11月17日(工作日上午8:00-12:00,下午15:00-17:30)。
(二)递交地址:海口市兴丹路14号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综合办公楼3320室。
联系人:罗老师; 联系电话:13976093382